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河南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发字[2025]23号)规定,在最高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现拟对我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超过最高修业年限未完成学业的7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学生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
如以上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诉,书面材料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告期结束后,视为送达,将正式作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联系电话:0373-3040230 邮箱:cjxyxsk@126.com
附件:拟注销邵振亚等78名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河南科技学院
2025年7月30日
(初审/李艳丽 复审/王艳荣 终审/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