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相关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河南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修订)》(校发字〔2025〕23号)规定,在最高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河南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最高修业年限(除服兵役外)为最低修业年限基础上延长 2 年。
现对王辉等359名超过最低修业年限未按时毕业的学生给予学籍警示,学生名单见附件1。
一、预警对象
年级 | 层次 | 正常修业年限 毕业时间 | 最长修业年限 毕业时间 |
2020级 | 高起本 | 2025年1月1日 | 2027年1月1日 |
2021级 | 高起本 | 2026年1月1日 | 2028年1月1日 |
2023级 | 专科、专升本 | 2025年7月1日 | 2027年7月1日 |
2024级 | 专科、专升本 | 2026年7月1日 | 2028年7月1日 |
二、毕业资格
受警示学生可按学校规定填写毕业申请表(附件2),并在最高修业年限内取得毕业资格。须同时满足:
(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二)交齐学费;
(三)完成毕业信息采集;
(四)完成毕业档案填写。
三、申请时间
(一)申请春季(1月1日)毕业:上一年度的9月1日至9月20日提交,可参加上一年度的9月份约考、10月份补考;
(二)申请秋季(7月1日)毕业的,本年度的3月1日至3月20日提交,可参加本年度的3月份约考、4月份补考。
具体时间以河南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四、退学处理
对超过最高修业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退学处理。
请相关学生按要求及时办理。各学院、校外教学点须核查附件 1《超过最低修业年限未按时毕业的359名学生名单》学籍状态,督促未完成学业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附件:
1.超过最低修业年限未按时毕业的359名学生名单
2.毕业申请表
河南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0日
(撰稿/仇晓玉 初审/宋鹏辉 复审/宁欣 终审/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