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 年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29日 14:46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完善我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积极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8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一)百姓学习之星

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推荐面向基层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已经享有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士。(往年已获省级以上的“百姓学习之星”,今年不再参加推荐。)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项目较为成熟,已形成了品牌特色。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受益人数多,百姓满意度高。智慧助老、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往年获得省级以上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本次不再推介)

二、推荐数量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指标1人;“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指标1项。

三、推荐条件

详见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中的推荐条件。

四、材料报送

1.“百姓学习之星”相关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各一式1份(见附件2)。

(2)每人提交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体现学习的生活照)。

(3)鼓励各地市、学(院)校提交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相关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各一式1份(见附件3、附件4)。

(2)提交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电子版2000字左右)和3-5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

(3)鼓励各地市、学校(院)提交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

(三)报送时间

2024年5月8日前,各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对外合作科(邮箱:754792886#qq.com,使用时将#替换为@,电话:3693260)。纸质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地址:继续教育学院1楼103。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8日

(初审/耿晓健 复审/陈军 终审/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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